按照《劳动法》、《职业教育法》等有关政策规定,为努力改善工人队伍技术结构,不断提高职工技术水平,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,经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批准,我们6月10日发布了焊工、维修电工中级的鉴定公告,对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,按规定的鉴定条件进行了资格审查。经审查,有34人符合鉴定条件,特申请于7月12日实施职业技能鉴定。请看到通知的学员带身份证准时参加考试。
泰安市泰山职业培训学校
2017年6月20日
关于2017年7月12日职业技能鉴定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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